第七百四十章 大江律(第3 / 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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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意思呢?
凶手判处死刑和不判处死刑,哪个对社会的安定有更积极的影响,就支持哪个。
这是什么意思呢?
首先,凶手报仇,本身是不对的,这是肯定的。
但是某种程度上,律法如果判处凶手死刑,那是不是也是对行恶者的一种支持呢?
案件的起因,是那户人家,用非常的手段摧残了凶手的全家,害死了人家的父母不说,还极尽侮辱之类的。
后来受害者长大了,第一件事就把仇人全家都杀了。
案子曝光之后,大量的百姓求情,希望能放凶手一马。
但是律法上,是不支持以牙还牙的!
而内院也很纠结,他们想到的,就是修改律法,将某些罪,改成不设死刑。
就是,有些人害了你的全家,但是用了一些手段,可能导致他能逃出法律的严惩,在这种情况下,律法得不到声张,你报仇的结果就是自己也是死刑,可能因为你怕死,导致了那些行凶者为所欲为怎么办?
那如果,判处凶手死刑,就是不应该的。
因为判处凶手死刑,只会让那些已经逃脱法律制裁的人越发的得意,甚至是更加嚣张。
而那些受害者,只能更加忍气吞声,因为家庭或者别的因素,甚至就连反抗都不能有。
于是就这个问题,朝廷争论了好几天,最后,众人一致认为,凶手报仇,如果判处死刑,并没有太大的效果。
但是赵铭这边就拒绝了。
律法的高贵是不容质疑的。
是死刑就是死刑,那个凶手哪怕再有隐情,那也是死刑。
但还是那句话!
最终的案子,要看影响!